1)第二百八十五章 前情_范进的平凡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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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衙门里的规矩,范进自然清楚的很,所谓四救原则:救生不救死,救官不救民,救大不救小,救旧不救新。这原则的形成以及能形成衙门里的规则,自然有其道理所在,侯守用作为循吏,遵守这种制度也无可厚非。毕竟人已经杀了,这个时候把案子翻过来,被冤杀者也不会复活,相反还要牵连一大堆人进去,为官场手段所不支持,也在情理之中。

  不过如果侯守用真的不想让自己管这案子,又何必说的这么详细?只说一句铁案如山,自己也就没了再要案卷的余地。范进心思一转,道:“恩师当日未能刀下救人,如今弟子再翻此案,是否与恩师面上有什么关碍?”

  “为师只是给事中,又不负责斩刑核准。当日审这一案的是翁部堂,最后定案的更是高新郑,翻与不翻,与为师这个芝麻官都没什么关系。就算真的有人把案子做翻,其实也跟为师没什么关系。但是与翻案人而言,这里所关非细。不管高新郑,还是翁儒参,在朝中都还有羽翼在,你翻这案子,当心被人看成是有意为之,自讨苦吃。再说人都已经杀了,你还怎么翻法?”

  范进此时心内雪亮,恩师这么说,就是有意支持自己翻案。而且这一案里,还能牵扯到一个重要人物,已致仕阁老高拱。

  高拱当日在隆庆朝的强势,比起如今的张居正也相差无几。阁臣例不管部,虽然官衔里除了某某殿大学士之外,还会加一个某部尚书衔头,但那只是荣誉加衔外加工资收入的职称,部事不归阁臣管。

  像是翁大立,他审结庆云侯被杀一案时,自己只是刑部侍郎,以侍郎身份管部,都轮不到阁臣上手。可是高拱打破这一规则,不但身为辅,还兼任吏部尚书,把这一部的职权抓着不放,在当时很引起一番清议攻击。

  虽然眼下高拱已经致仕,可是作为阁老致仕依旧享受特权,可以向朝里递交书信,就朝政问题以及地方问题表意见指责不法。可以看成是明朝的在野领,可以制衡中枢的大拿。

  虽然这种权力人们未必真去用,但用出来,也足够让人难受。毕竟找毛病比做事容易的多,高拱自身的才干也不差,他如果铁心找谁麻烦,在乡下今天上个奏章,明天上个书信的,完全可以恶心人。

  张居正现在要行新法,最为忌惮的,莫过于这种致仕大佬。尤其是高拱这个从辅位子上下去的,原则上是拥有原职起复资格的人物。也就是说,高拱只要没死,从制度上,随时可能回来继续当辅。固然这种事生的概率不高,但只要有这么个希望,就不妨碍有人拿其当泰山北斗,用来制衡张居正。当日大侠邵芳之所以被张居正赶尽杀绝,也就是犯了这个忌讳。

  如果借这个案子落一落高拱的面子,张江陵大概会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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