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零六回 一招定生死_魂归明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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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过莫臣细心调教的陈坚,拼刺技术进步很快,等到加入空降兵时,已经是鲜逢对手,在空降营,由于表现突出,由班长升为副排长,排长,只可惜一直没有表现的机会,今天终于有一份“爱情”摆在面前,大师兄的故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,陈坚不会犯大师兄的错误,他会勇敢的对这份爱情说五个字“来吧,我爱你”,如果要加个数量,陈坚会说---最好是五百个亲兵!

  出战部落勇士,陈坚当仁不让,其他官兵虽然心里不情不愿,但没办法,陈坚的实力摆在哪里,不服不行,再说这次的比拼,自己的生命还在其次,关键是关乎到明帝国的荣誉,关乎到明帝国军队的荣誉,关乎到太平洋舰队的荣誉,关乎到空降合成营的荣誉,更关乎到太平洋舰队接下来的战略实施,容不得半点的闪失。

  在官兵们殷切期待的目光中,陈坚从队伍中走到空地上站立,整个人如同雕像般纹风不动,除了眼里充满了自信,坚毅和杀气外,全身的装备简洁干练,头上是一顶钢盔,身上是防弹衣,脚蹬野战靴,绑腿,最外面是一套防割的空降兵军服,皮带束腰,显得无比的精神,惹得在旁边偷偷观看的大王女眷尖叫不己。

  站在陈坚对面的是部落第一勇士,看起来牛高马大,实际上才一米七的身高,一米七在部落里如同巨人般的存在,在普通一米五几的人群里,简直就是鹤立鸡群,一米七,在明帝国也就是中等个子。

  给人牛高马大的印象是因为头上戴的头盔上面,插着几片绚丽的羽毛,也不知道是什么鸟的羽毛,加上身上的护甲(木板做的),一眼看过去,感觉挺威武的,在部落的人们看来,就是威武的感觉,据说力大如牛,力大只是相对于部落的族民,在合成连的官兵看来,这么臃肿的体型显得相当滑稽,不说战斗力有多强,起码腾挪闪避不方便,未打先输。

  陈坚手里拿着一支上了刺刀的步枪,长度大约一米七左右,表面上看起来平平无奇,只有了解的人才知道它的厉害,任何轻视三棱军刺的人,没有一个不后悔的,那些死在三棱军刺下的不算。

  三棱军刺最出名的就是它的杀伤力,它捅出的伤口号称“不可缝合”,这完全归功于其三棱的特殊设计,其所造成的伤口不是常规刀具所形成的一条线,而是一个血洞,这导致伤口各侧无法相互挤压来达到一定的止血和愈合作用,但事实上三棱军刺的优点不在这里,而在于其刀身能够极快放血的血槽。

  部落勇士左手拿着盾牌(同样是木制的),右手拿着一支长枪,三米左右,站在那里威风凛凛,给人一种不可战胜的感觉,只是他的眼里流露出来的不是自信的眼神,而是那种带有害怕和恐惧的眼神,也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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